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071号建议的答复
罗亮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清水江流域三板溪、白市水电站库区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请组织实施三板溪库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
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明确提出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对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2015年6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226号)。黔东南州政府可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三板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批。下一步,我们将对三板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予以指导和支持。
二、关于将清水江流域乡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列入国家建设规划的建议
“十二五”期间,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并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和《“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对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并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形式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能力扩展至农村。“十二五”以来,发展改革委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6亿元,支持清水江流域黔东南州和黔南州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发展改革委在中央预算内投资缩减的情况下,打捆下达3.8亿元支持贵州省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由其根据需求,统筹安排具体项目。
目前,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加快推进“十三五”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拟在“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议清水江流域有关地区积极与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联系,合理规划“十三五”期间乡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相关部门将在规划制订和投资安排过程中对清水江流域予以积极支持。
三、关于对库区沿岸集镇、村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予以重点支持的建议
2008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9400多万元,支持清水江流域14个县(市、区)的130多个行政村,开展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等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2015年,我部将清水江流域内黔南州都匀市、贵定县,黔东南州的凯里市3个县(市)列入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重点区域。建议清水江流域有关地区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相关部门将予以积极支持。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 杜会杰
电话:(010)66556142
环境保护部
2015年9月8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