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730号建议的答复

2015-09-09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5-09-09 来源:环境保护部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张庆军等16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巢湖纳入国家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计划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巢湖流域是国家推进“三湖”(太湖、滇池和巢湖)污染治理的重点。自“九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7.6亿元支持巢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3.31亿元,支持巢湖流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河道综合整治等项目。

  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编制七大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巢湖是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流域为单元,认真研究巢湖流域水环境状况和存在问题,加大对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支持力度。同时,建议有关地方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在加大地方投入的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开展水环境保护和治理。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 杜会杰

  电话:(010)66556142                                         

  环境保护部

  2015年9月8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安徽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9月9日印发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