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喜玉等15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监控能力建设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南水北调办、水利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二五”以来,中央财政已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约114亿元,支持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相关地区陕西、湖北、河南三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等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作。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南水北调丹江口及其上游相关地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约7亿元,支持当地水环境保护项目,包括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
2012年,国务院批复实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安排3.8亿元资金用于丹江口及其上游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三省水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包括配备常规和应急水质分析测试设备等;二是省界断面自动监测系统,配备有毒有机物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及应急监测等仪器设备;三是中线渠首水质监测监督应急中心建设。目前,中线渠首水质监测监督应急中心已于2014年11月建成投入运行,其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已陆续开工建设。
为配合《规划》实施,我部制订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区及其上游水质监测方案》。一是规划断面水质监测。自2012年5月起,组织河南省、湖北省和陕西省环境保护部门,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区域开展水质专项监测工作,共布设49个监测断面,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以下简称《地表水标准》)表1中的24项基本项目,每月开展监测,为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提供支撑。二是调水水质监测。2014年7月,我部会同南水北调办,制订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调水水质监测方案(试行)》,在库区及调水干线,布设7个常规监测断面,开展24项基本项目监测。中线工程沿线列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的地区,对取水口水质每月至少开展61项指标监测,每年按《地表水标准》开展一次109项全指标监测。此外,在丹江口水库、入库河流、取水口、输水干渠及省(市)界,布设66个应急监测断面,一旦出现污染事故,组织开展应急监测。三是水质自动预警监测。我部在丹江口水库和中线工程取水口设立了丹江口胡家岭、南阳陶岔两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开展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库区增加总磷、总氮)等指标监测,监测频率为每4小时1次,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和实时数据在网络上公开发布。
水利部门也积极开展丹江口水库库区水质监测工作。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水利部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长江委汉江水环境监测中心等监测机构,在库区及上游开展了长期、系统的水环境、水生态监测工作。目前,在库区浪河口、坝上、陶岔等3个断面,库区及其上游区域兰滩、白河等16个省界断面每月开展1次常规监测;在汉江、堵河等16条主要入库河流每月开展2次常规监测;每年在库区内陶岔等断面开展1次109项全指标监测,并在库内及主要库湾开展1次水生生物调查监测;在库区设立了凉水河—台子山、白河、荆紫关等3个省界水质自动监测站。
从总体上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监测还存在常规监测点位布局不尽合理、自动监测点位少、监测机构人员及监测能力不足等问题。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中央财政逐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对属于中央事权的,由中央本级支出安排;属于地方事权的,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监测点位布局,加强水质自动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和109项全指标监测等能力建设和技术培训,全面、及时掌握丹江口水库、主要汇入河流和调水干渠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提供支撑,保障调水水质安全。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 杜会杰
电话:(010)66556142
环境保护部
2015年9月8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南水北调办、水利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