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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812号建议的答复

2015-09-09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部

2015-09-09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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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敏等11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粤桂九洲江流域跨省水污染问题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的建议

  2014年8月,广东省人民政府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九洲江跨界水环境保护合作协议》(下称《协议》),两省区建立了上下游协作机制。确定到2017年省界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I类等合作目标,提出联合制订整治规划、建立水环境保护合作资金等一系列措施,双方还承诺流域内不再新建工业园区并全面禁止新上排放废水工业项目。目前,广西已投入资金2亿元,广东已将3亿元划拨广西,各项合作治污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后续,我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跨省区水质监测断面,准确反映跨界水体水质状况,明确上下游治污责任,同时结合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对地方的指导力度,促进流域上下游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等。

  二、关于将九洲江流域列为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中央财政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2008年至2014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共支持广西8.1亿元、广东2.76亿元。广西将九洲江流域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在九洲江流域投入5600多万元,43个村庄实施了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成一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初步解决了一批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农村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进一步加大对九江洲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支持力度,加快解决流域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横向生态补偿试点的工作部署,广东、广西可申请将九洲江流域纳入国家试点范围,中央财政将研究予以适当支持。

  三、关于将鹤地水库列入国家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的建议

  2011年以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开展了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鼓励探索“一湖一策”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式,引导建立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2014年12月,我部组织编制并印发《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等7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指导文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增强地方湖泊保护工作能力。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央排污费1500万元,支持湛江市鹤地水库周边环境治理工作;2015年,中央财政整合设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其中安排广东省55900万元,广东省可综合考虑自身财力和中央补助安排情况,统筹支持鹤地水库生态环境保护。

  2015年7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226号),广东省和湛江市政府可依据该管理办法要求,编制鹤地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并按相关程序报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鹤地水库及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 杜会杰

  电话:(010)66556142

  环境保护部

  2015年9月8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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