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份,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陆续反映了一些环境污染问题。其中,江苏省1件,河南省1件,湖北省1件,湖南省1件,广东省2件,重庆市1件,云南省2件,陕西省1件。
现将9月份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予以公布(见附表),接受社会监督。
2014年9月份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 | ||||||
序号 | 时间 | 地点 | 企业(单位、区域) 名称 |
存在的环境问题 | 处理情况 | 下步措施 |
1 | 9月 | 江苏省东台市 | 江苏安和焦化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981000026161,组织机构代码为75506639-0,法定代表人为吴忠和。 | 1、该公司焦炉炉门和拦焦车均未设置集气装置,移动式除尘车的燃烧洗涤系统未正常使用。 2、煤场未设置防风抑尘设施,煤场装卸、运输时的喷淋措施不完善。 3、危废贮存场所无防渗漏措施,顶部未完全覆盖,防护措施不到位。 4、污水处理站不正常运行,超标废水回用于熄焦。 |
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2014年8月6日对该公司周边的环境情况进行了暗查,8月7日进入厂区进行了明查。调查发现,媒体报道该公司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属实。根据东台市环保局提供的监测报告显示,2013年4月8日和2014年1月15日该公司焦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均超标,而本次调查发现的超标排污情况则更为严重。暗查期间该公司焦炉周期性(约20分钟一次)排放大量未经处理的黄色、黑色烟气,每次大约持续两分钟。 江苏省环保厅2014年7月对该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并要求东台市人民政府及环保局立案查处;责令其限期治理,按时完成地面除尘站建设,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加快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东台市环保局2014年8月8日对该公司装煤出焦烟气超标和回用熄焦水超标问题罚款10万元。东台市人民政府于7月30日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要求其在12月31日前完成地面除尘站建设等治理任务,逾期将依法处以罚款或责令停产、关闭。目前罚款已缴纳,地面除尘站土建部分已开工建设,预计2014年12月底建成投运。 东台市环保局自该公司投产以来每季度对其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每月进行3-4次常规检查和1次突击检查。在日常检查和信访案件调查中,多次发现该公司存在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问题。2012年8月、2013年6月、2014年4月东台市环保局对其焦炉废气超标排放问题分别罚款5万元、5万元、6万元。 |
江苏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向社会公开并向报道媒体反馈案件情况;督促东台市和大丰市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
2 | 9月 | 河南省濮阳市 | 清丰县春天纺织有限公司(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 1、擅自违法建设生产。 2、无污染治理设施。 3、印染废水直接排入环境。 |
清丰县人民政府向阳邵乡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关闭清丰县阳邵乡报录村清丰县春天纺织有限公司的决定》,责令乡政府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的规定立即予以关闭。 目前,该企业已关停,生产设备已拆除。 |
河南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
3 | 9月 | 湖北省恩施自治州 | 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22800000013324,组织机构代码为78815014-2,法定代表人为张虎。 | 1、硫铁矿选矿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 2、非法将生产产生的废水和尾矿排放、倾倒至厂房下方的洼地内,造成废水和废渣经洼地底部裂隙渗漏,致使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水体污染。 |
我部对该公司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督办要求:责令该公司违法项目停止生产,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对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逾期不执行处理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挂牌督办期间,暂停审批该公司除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以外的项目。 2015年2月28日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
湖北省环保厅督促做好应急处置、污染消除、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后续监管,指导、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和环保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4 | 9月 | 湖南省衡阳市 | 衡东经济开发区 | 1、衡东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未确定大气重金属排放及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指标。 2、衡阳美仑颜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各项目环评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不全,降低了环评文件编制类型;铅尘排放生产节点没有配备除尘设施或废气收集净化装置,没有清理运输中洒落在厂区和厂前道路上的氧化锌矿或次氧化锌等。 3、历史血铅排查不彻底留下了隐患。 |
湖南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就媒体报道问题做出批示。衡阳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园区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 湖南省环保厅组织衡阳市政府、衡东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5次意见反馈会,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致函衡阳市人民政府,建议督促衡东县政府制定园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方案并认真实施。 衡东县政府对衡阳美仑颜料化工有限公司无条件关闭,对园区内其余17家涉重金属企业实行停产整治,并根据排查情况分别提出整治要求。委托湖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衡东经济开发区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和风险评估。目前,已经对园区及周边企业入户调查,正在进行监测取样分析等工作。已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污水处理厂已于9月中旬动工建设,预计2015年上半年建成投运。已规划设置4个安置小区,第一期安置小区建设已启动,可安置拆迁村民120余户,拟于2015年3月搬迁入住。 衡东县疾控、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大浦镇组织人员开展入户走访,开展营养干预和药物治疗、健康教育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组织对美仑公司周边600米范围内儿童进行检测,共检测儿童315人,其中血铅浓度小于100ug/L的223人,血铅浓度100~199ug/L之间的82人(疑似高血铅症,已进行营养干预),200~249ug/L之间的8人(疑似轻度中毒,按3-5个月量发放药品自行在家服用),250~449ug/L之间的2人(疑似中度中毒,已组织到衡阳市职业病防治中心住院治疗)。共计发放牛奶12880瓶,钙片95瓶,多维元素片92盒,维生素C92盒,智杞颗粒2280包,宣传资料6000余份。 |
湖南省环保厅督促当地政府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结论,对园区进行科学规划,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从根本上解决好园区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园区入园门槛,对停产整治的涉重金属企业采取严格的整治措施和复产条件,并强化对企业的现场管理和环境监测。 |
衡东县政府与央视驻湖南记者站、新华社湖南分社等中央驻湘媒体和网站进行沟通协调。6月14日以来,央视新闻频道《朝闻天下》栏目以《衡东县迅速处置大浦镇儿童血铅超标事件》为题、《新闻三十分》栏目以《环保部赴厂调查,当地排查血铅》为题、新华社以《衡东启动调查程序,关停涉污企业》为题进行了报道。7月23日,通过新华网发布《湖南衡东县确认92名儿童血铅超标已安排治疗》的新闻通稿,向社会公布了血铅筛查检测结果。 经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研究,制定了污染源排查方案和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先后对大浦镇18家涉重金属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衡阳市环境监测站对衡阳美仑颜料化工有限公司原辅材料、废渣、排污沟渠底泥,以及周边土壤、附近村庄水井进行采样,对园区周边环境空气、水、土壤布点取样。同时,衡东县明确要求企业环保整改完成后,县委常委一对一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现场验收后方可复产。截止9月底,已有6家企业通过验收后复产。 衡阳市纪委、市环保局、市疾控中心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当地开展履职调查。对时任衡东县委副书记、县长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查;给予时任衡东县副县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衡东县副县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衡东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现有职务;给予县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现有职务;给予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现有职务;给予县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现有职务;对县环保局污防股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站长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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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月 | 广东省深圳市 | 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组织机构代码G3479005-1,法定代表人为梁顺文。 | 1、卫生填埋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影响周边环境。 2、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每天约1600-1800吨渗滤液未经处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
深圳市人居委先后2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下坪场采取措施,解决臭气扰民问题,并分别罚款9万元和6万元。目前,企业提出减免缴纳罚款申请,深圳市人居委尚未批准。深圳市人居委已对渗滤液处理、填埋气体收集利用等进行分项环保验收,待二期项目全部建成后再进行整体环保验收。 下坪场采取缩短填埋运营时间、使用高密度覆膜、增加洒水次数等措施降低臭气污染;拟新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目前正在立项阶段,预计2017年投产。 |
广东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企业整改到位,按期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加强日常监管,监督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向社会公开案件情况。 |
6 | 9月 | 广东省东莞市 | 长安环保专业基地A区 | 1、长安A区内东莞市长安擎佳电镀厂、东莞长安业兴电镀厂、东莞市长安俊升五金制品电镀厂、东莞市长安华建五金电镀厂、东莞市长安新民茂程电镀厂、东莞市长安精艺电镀厂、东莞长安新民富凯电镀厂、东莞市长安凯利源五金塑胶电镀厂、东莞市长安永冠电镀厂、东莞市长安恩典电镀厂共10家电镀企业和东莞市民成工业污水处理中心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并投入生产。 2、该污水处理中心为使废水处理达标,加入了大量还原剂,产生刺鼻气味。 3、东莞市奥杰利电子有限公司擅自增加燃天然气锅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 4、东莞长安兴业金属制品厂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
2012年至今,东莞市环保局及长安环保分局共查处违法电镀企业31家(含无证无照企业),共下发17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其中不履行处罚决定的17起环境违法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中11起为长安A区“未验先投”违法案件)。 2013年3月,东莞市环保局联合长安镇政府对长安A区的电镀企业和污水处理中心开展了停产整治工作,并将长安A区重点电镀企业整治纳入了东莞市2013年挂牌督办10个环境问题之一。通过提升整改,长安A区内企业和污水处理中心的污染治理能力和厂容厂貌都有所改善。但由于长安A区内企业未取得环保验收手续,未全面完成挂牌督办任务,东莞市环保局和市监察局决定不予摘牌,继续对长安A区重点电镀企业整治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并且将范围扩大为人民涌污染整治,要求长安镇政府制定人民涌综合整治方案,采取截污治污、清淤清障、引水活源、堤防整治、生态修复等整治措施,确保人民涌水质持续改善并达到五类水水质;督促长安A区内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工作,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人民涌流域内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 2013年,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东莞市长安俊升五金制品电镀厂、东莞市长安新民茂程电镀厂和东莞市长安俊威五金制品厂等企业周边布点,对其周边环境大气、地表水进行监测。在长安镇新民医院、长安镇新民村、长安镇长安公园、莲花山旅游区和厦边村五个点位的监测结果显示,总汞、总砷、总铜、总镍、总锌、总铅、总铬、总镉、总钒、总锰、总钴和总锑等十二项未发现异常。在东宝河流经长安A区排污口布点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排污口上下游属于劣五类水,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五类水标准。 |
广东省环保厅督促当地政府加快推进人民涌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刑事责任的追究工作;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向社会公开并向报道媒体反馈案件情况。 |
5、恩典电镀厂后方墙体和污水收集池管道滴漏。 6、对媒体报道的2个取样点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镍最高超标7.3倍,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因子也不同程度超标。 7、2014年6月对人民涌布点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断面水质为劣五类水,其中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超标。 |
2014年1月、4月,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长安镇沙头管理区选取监测点位,开展空气质量重金属监测,监测结果均显示未检出六价铬。5月12日,对长安俊升五金制品电镀厂和东莞市长安新民茂程电镀厂的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总铅、总镉、总铬、总汞和总砷五类重金属项目,监测结果均低于仪器检出限。2014年6月20日,对长安A区的受纳水体人民涌布点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断面水质为劣五类水,其中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五类水标准。目前,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正对国控重金属企业周边环境空气与地表水进行布点监测。 东莞市环保局对媒体报道的2个取样点也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因子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26项,其中24项评价标准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镍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锰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监测结果显示,铜、六价铬不超标,镍最高超标7.3倍,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因子不同程度超标。 经对媒体报道的相关问题核实发现,恩典电镀厂后方墙体和污水收集池管道确实存在滴漏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厂负责人及时对滴漏管道进行修复,定期对管道进行排查。报道所称“不断从河底向河面翻着白色的水花”的排污口,实为雨水排放口,现场未发现企业利用该排放口偷排生产废水。现场未发现报道所称富凯电镀厂冒黑烟现象。沿着厂房查看几处下水井,没有发现报道所称“各种颜色鲜艳的废水”溢出的情况。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该厂对排污管道进行检查,排查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如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到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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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东莞市环保局联合长安镇环保分局,全面排查了长安镇辖区内电镀行业企业(包括无证无照电镀企业),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企业35家次,其中停产或电镀车间停产企业3家,已搬迁企业4家,已关闭企业3家,正常生产企业25家。检查中发现东莞市奥杰利电子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增加燃天然气锅炉且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东莞长安兴业金属制品厂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目前,东莞市环保局已立案,行政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东莞市奥杰利电子有限公司已申领新的排污许可证。 广东省环保厅、东莞市环保局多次对东莞市民成工业污水处理中心进行检查,发现该中心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东莞市环保局已完成调查取证工作,正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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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9月 | 重庆市 | 重庆市江津区杨家湾砂石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00381200007588,组织机构代码75925882-4,法定代表杨泽明。 | 1、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砂石成品未采取防尘措施,露天堆放; 3、未办理噪声、粉尘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
重庆市江津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排污行为,补办相关环保手续。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重庆市江津区环保局对企业罚款2万元。 |
重庆市环保局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加强日常监管,监督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向社会公开案件情况。 |
8 | 9月 | 云南省文山州 | 江南铁合金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32627100001716,组织机构代码为70983242-9,法定代表人为李赞辉。 | 1、项目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周边地表水铁超标,土壤镉超标。 3、坝哈村末梢水耐热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超标。 |
信访人2014年5月27日同时向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三级党委、政府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广南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置,责令其停产整顿,县经济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技改,经验收后方能实施技改和复产。2014年7月18日,信访人同时向我部、云南省环保厅、文山州环保局投诉。文山州环保局联合广南县环保局进行调查核实。广南县环保局就涉及环保职能相关事项进行了书面回复。 2014年2月8日,文山州环境监测站对周边土壤、水采样监测,地表水铁超标,土壤镉微超标,其余指标达标。2014年2月17日,广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坝哈村的水源点和末梢水采集并作居民生活饮用水进行常规28项检测,感官性状物理、化学指标和含毒理化学物质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末梢水水样检出耐热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2个微生物指标轻量超标。2014年2月16日,广南县委托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中心对距该公司较近10户农户分别取样形成5999克稻谷混合样、5000克大米混合样送检。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分析,同属于一个区域的同类农产品,经过剥壳处理的大米铅含量合格,而未经处理的稻谷铅含量超标。 对该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的行为,广南县环保局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罚款1万元。 |
云南省环保厅督促当地政府做好企业停产整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协调厂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该企业在整改完成前擅自生产;向社会公开案件情况。 |
9 | 9月 | 云南省楚雄州 | 牟定渝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渝滇公司”,已被牟定县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 渝滇公司: 1、该公司厂区场地土壤污染严重且未开展治理修复工作。 2、存在含铬污染物随地表径流污染周边环境的风险。对厂区4个点位地表水采样监测结果表明,六价铬浓度全部超标,厂区内3个储水池中2个储水池废水六价铬浓度超标。 |
2004年3月和2005年4月,牟定县政府先后两次向渝滇公司下达限期治理通知,要求该公司完善废水、废气、废渣处置设施,达标排放污染物,但滇渝公司均未完成治理任务。2005年7月,牟定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对云南牟定渝滇化工有限公司责令停业的决定》,责令渝滇公司停产治理。目前,牟定县正在开展渝滇公司污染场地修复的前期工作。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和牟定县环境监测站自2005年起,持续对渝滇公司和业胜公司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以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渝滇公司周边的龙池大坝、饮马塘大坝、大秋树小井、大秋树水井、原际盛中学水井等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点水质达标,周边土壤和农作物监测结果达标。2012年5月业胜公司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显示,郝家河小坝坝头和小坝坝尾锌浓度分别超过地表水Ⅳ类标准8.5倍和8.4倍,其余时间达标;牟定县城中屯水库和龙虎水库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大跃进水库和庆丰水库两个备用水源水质均达标。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均未出现六价铬超标的现象。西南督查中心现场委托牟定县环境监测站对渝滇公司周边的龙池大坝、饮马塘大坝和业胜公司周边的干河箐沟渠、郝家河上游、郝家河下游等5个地表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达标。 西南督查中心向牟定县政府发出了《关于做好历史遗留铬渣处置后续工作的督查通知》,通报了渝滇公司和业胜公司的环境问题,提出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渝滇公司环境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业胜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和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切实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意见建议,并抄送云南省环保厅和楚雄州政府。 |
云南省环保厅督促当地政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好厂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对渝滇公司受污染场地及时开展修复工作,在修复前做好场地管理及雨水、渗滤液收集处理工作,从根本上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把牟定县历史遗留铬渣处置项目环保验收关,确保渝滇公司铬渣解毒后填埋处置,应根据填埋场的性质确定铬渣解毒应达到的标准; |
云南业胜有色金属提炼有限公司(简称“业胜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32323000000678,组织机构代码为79515103-9,法定代表人为方喜。 | 业胜公司: 1、该公司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超标排放污染物。回转窑排放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铬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浓度超标,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点TSP和部分厂界噪声监测点超标,郝家河村TSP浓度日均值略有超标。 3、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不到位。云南省环保厅环评批复以及变更问题复函提出18条环保对策和措施,该公司仅落实7条。 |
2014年8月10日,牟定县政府向西南督查中心报送了整改报告,提出了渝滇公司环境安全风险防控、业胜公司环境管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渝滇公司污染场地修复的责任主体,增强了厂区管护力量,及时检修了应急抽水设施,修复和新建了废水收集渠,更换了渣场防护栏,对收集到的含铬雨水进行了处理,并表示将给牟定县环保局增加2名编制,下一步工作中逐年加大环保能力建设投入,逐步配齐配强环境监察监测人员。 该件为重复信访。牟定县高家庄村及邻近的郝家河村村民曾多次到各级各部门上访。牟定县政府于2012年启动了郝家河村异地搬迁安置工作,目前该村19户中已有12户迁入新居,其余货币安置的7户中,已有6户签订补偿协议,5户兑付了安置补偿款。原牟定铜矿某职工及其家属多次上访,要求企业停产、搬迁,并提出赔偿600万元以及在县城购买6套住房和4间铺面等诉求。牟定县政府通过协调业胜公司购买其现居房屋土地、解决廉租房、发放低保等方式对其进行了救助帮扶。2013年6月,牟定县新桥镇政府、县信访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对信访事项给予了书面答复,但信访人不服并申请复查。2013年7月,牟定县政府出具了复查意见,维持新桥镇政府答复意见。 |
督促业胜公司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解毒铬渣开展环境监测,确定铬渣干法解毒项目实现无害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向社会公开案件情况和整改情况。 | |||
10 | 9月 | 陕西省榆林市 | 府谷京府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12723100000617,组织机构代码为71005356-1,法定代表人为石磊。 | 1、项目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清水曝气,污泥压滤机长期停运。 3、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做到废水全部回用,并私设排污口将部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兰炭生产线东侧山沟,形成两个集水池,最上游集水池无防渗措施。 4、2×15MW发电机组未建脱硝系统,脱硫设施长期停运,烟气通过旁路排放;1×25MW烟气半干法脱硫及烟气脱硝设施设备建成未投运。烟气二氧化硫超标排放。 5、兰炭生产线东侧山沟边堆积部分灰渣,无“三防”措施。 |
府谷县环保局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实现雨污分流,并清理两个集水池内污泥。针对私设排污口的环境违法行为,府谷县环保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罚款10万元。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 2014年8月经榆林市环境监测站对两个集水池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氨氮及氰化物均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排放限值。在下游集水池山谷下方约200米处水井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挥发酚、氨氮及氰化物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标准。 2014年8月21日,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约谈了企业主要负责人。针对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及灰渣无“三防”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陕西省环保厅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拟罚款45万元。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 目前,该公司已将硅铁生产厂区生活污水用管线引入污水处理厂,将上游集水池覆土(池内集水抽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计划将有防渗措施的下游集水池做为初期雨水收集池。 |
陕西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企业整改到位,按期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向社会公开并向媒体反馈案件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