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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发出通知
要求做好汛期水污染事故预防工作

2004-06-28 文章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2004-06-28 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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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环保总局日前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汛期水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强汛期环境监管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环境污染事故。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汛期来临时,洪水冲刷地表土壤和岸边堆积物进入水体,面源污染将进一步加剧。为防止汛期干流和支流局部水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国家环保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防止汛期发生水污染事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对重点污染源、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和岸边堆积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和岸边堆积物要及时清理和整改。

  《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汛期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加强对饮用水源等敏感水域的环境监管工作,大雨、暴雨后要组织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通知》还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当地气象特征、水文条件和污染源排污情况制定汛期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环境污染预警机制,制定应急措施,一旦发生污染事故,环保部门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新闻通稿56号》

相关文件:《关于防止汛期发生水污染事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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