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浙江中达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浙江中达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阀门五厂有限公司、浙江三方控制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阳金属管件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浙江中达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阀门五厂有限公司、浙江三方控制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阳金属管件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1月2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附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信息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变更内容 |
1 |
浙江中达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核安证字Z(13)04号 |
主要分包项目取消“高温拉伸”。 |
2 |
上海阀门五厂有限公司 |
国核安证字Z(16)36号 |
主要分包项目增加“金相检验”。 |
3 |
浙江三方控制阀股份有限公司 |
国核安证字S(16)21号 国核安证字Z(16)31号 |
核2级单座式、套筒式阀门驱动方式增加“手动”。 |
4 |
江苏华阳金属管件有限公司 |
国核安证字Z(12)32号 |
核2、3级不锈钢推制、压制弯头及压制三通、异径管的制造能力特征参数由“公称通径≤600mm、壁厚≤60mm”变更为“公称通径≤700mm、壁厚≤60mm”。 |
5 |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
国核安证字Z(16)28号 |
活动场所增加“西安市未央区谭家乡帽尔冢”;增加不锈钢机械贯穿件(燃料运输通道)许可活动范围,外径≤600mm、壁厚≤25mm。 |
6 |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国核安证字Z(15)23号 |
核1、2级管道预制(公称通径≤350mm、壁厚≤36mm)主要关键工艺增加“弯制、热处理”,主要采购项目取消“弯管”;核1级设备模块主要采购项目取消“弯管”,主要分包项目取消“弯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