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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相关活动的通知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送整改资料的报告》(西核安发〔2010〕25号)收悉。现通知如下:
经审查及现场核实,我局认为你公司在质保体系有效运转、制造活动质量受控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整改,核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到位,同意你公司承接新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任务。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考核中心也可开展相关考核工作。
你公司须针对此次整改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行核质保大纲及相关程序,严格按照核安全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制造活动,确保核级产品制造质量。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设备 相关活动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