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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江核电厂一号机组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现场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组织核安全检查组,于2008年11月13日-14日对你公司阳江核电厂一号机组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现场准备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
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根据检查报告提出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确保阳江核电厂一号机组的建造质量。
附件:阳江核电厂一号机组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现场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核电厂 混凝土 检查报告 函
抄送:环境保护部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