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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消防系统改造相关最终安全分析报告和技术规格书修改的通知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核电厂消防系统改造相关最终安全分析报告和技术规格书修改的请示》(中核运行执照发〔2016〕355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秦山核电厂消防系统改造相关最终安全分析报告和技术规格书的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相关最终安全分析报告和技术规格书的修改,确保秦山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1月19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