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ES-3100运输容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通知
统一核安全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ES-3100型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请示》(0120160811)收悉。
你公司ES-3100运输容器已取得美国设计批准,设计批准编号:USA/9315/B(U)F-96(DO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局核查了ES-3100运输容器在原设计批准国取证的相关资料。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ES-3100运输容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使用,设计批准编号为CN/052/B(U)F-96(NNSA),允许入境的运输容器编码见附件。
二、运输容器的使用应满足原设计批准中相应的限值和条件要求。
三、本批准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0日。运输容器原设计批准是本批准的前提,你公司应保持原设计批准有效,如原设计批准失效,本批准自动失效。
附件:ES-3100运输容器编码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12月8日
抄送: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2月8日印发
附件
ES-3100运输容器编码
序 号 |
运输容器原编码 |
运输容器在中国境内使用编码① |
1 |
61444 |
CN/052/B(U)F-96(NNSA)100NO.01 |
2 |
61505 |
CN/052/B(U)F-96(NNSA)100NO.02 |
3 |
61583 |
CN/052/B(U)F-96(NNSA)100NO.03 |
注①:
运输容器在中国境内使用的编码与其原编码是一一对应的;
运输活动实施中,在中国境内使用的编码必须清晰地标记在运输容器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