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岗位情况的通知
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单位:
为进一步确定核安全关键岗位职责,全面加强人员资质管理,我局需动态掌握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岗位及职责。请各单位通过国家核安全局人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填写《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岗位情况》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1月31日前上报我局。
填报此表后,2013年度进行核安全程师注册的人员,无需再另行提交注册申请。
联系人:温炳庆
联系电话:(010)66556846
传 真:(010)66556847
邮 箱:renyuanzizhichu@163.com
附 件:国家核安全局人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使用说明
国家核安全局
2012年12月24日
抄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附件
国家核安全局人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使用说明
“国家核安全局人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广泛征求各级机关和核安全相关人员执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现开始试运行。请各单位登陆系统办理相关事项,并及时反馈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使用方式:
1.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nnsapq.mee.gov.cn。也可点击环境保护部门户网站左侧菜单栏中“核安全管理司”标签,进入后再点击页面左下方“人员资质管理”图标访问。
2.系统向每个执业单位分配唯一的用户账户,执业单位用户进行业务办理时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管理界面,用户名为:DW+执业单位代号(“+”意为无空格)。
3.各执业单位应授权专人管理使用账户,并将被授权人信息和电子邮箱地址以公文形式报送我局,我局将把执业单位账户初始密码发送至该邮箱。
4.为保证系统安全运行,建议用户首次登陆系统后立即修改初始密码。各执业单位需对使用该账户登陆后的所有操作行为及产生后果负责。
二、系统网站首页为公共信息页面,进入网站即可自由浏览。
三、目前系统试用的内容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主要为理论和项目考试报名、考试和监督管理、连续操作记录管理)和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调查。其他板块内容根据管理需求和系统开发情况逐步上线应用。
四、请各执业单位在取得系统登陆密码后通过系统填写《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岗位情况》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我局。其他相关纸质文件仍需按先前报送程序上报我局。
五、反馈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海鹏
电 话:(010)88301724
电子邮箱:haipengsun@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
邮 编: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