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阅读推荐
关于批准延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的通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你单位《关于申请延续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许可证的请示》(所产业〔2011〕130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单位提交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许可证延续申请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认为你单位在所申请延续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方面继续保持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向你公司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11)27号)(见附件)。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你单位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核安全设备设计活动,确保核安全设备设计质量。
附件: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设备 许可证 延续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