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取证事宜的请示》(国核设备发〔2009〕45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我局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方面已经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我局决定向你公司颁发《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编号:国核安证字Z(09)46号)(见附件)。
你公司应按照《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质量。
附件: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设备 许可证 颁发 通知
抄送: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环境保护部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附件: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
(证书编号:国核安证字Z(09)46号)
许可证名称: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
单位名称: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荣芳
单位住所:山东省海阳市临港产业区
国家核安全局审查了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认为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并颁发此证。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许可证条件:
一、仅限于从事许可范围(见附表)规定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
二、严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认真履行报告与备案制度。
三、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四、持证期间,严格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五、制造活动开始前,完成有关的工艺评定和工艺试验项目。
六、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由持有效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
本许可证的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五年”。
附表: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
设备类别 |
设备品种 |
核安全级别 |
制造能力特征参数 |
典型设备名称 |
主要关键工艺 |
制造活动范围及完成形式 |
活动场所 |
备 注 | |
材质 |
壁厚 (mm) | ||||||||
钢制安全壳 | 钢制安全壳 | 2级 | 碳钢、低合金钢 | ≤60 | AP1000堆型钢制安全壳 | 压制、卷制、焊接 | 根据技术图纸和设计文件实施钢制安全壳的板片成形(封头压制、筒体卷制)和环吊支承梁制造(焊接),提供最终产品及质量文件。 | 山东省海阳市临港产业区 | 主要采购和分包项目: 1、贯穿件锻件套筒采购 2、符合ASME E23要求的冲击试验 3、插入板的成形和部分贯穿件套管卷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