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623号建议的答复
魏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环境保护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环境监测方面加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提出“促进和鼓励高科技产品与技术手段在环境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随着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发展,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正朝着小型化、低成本、可移动等方向发展,数据应用也拓展到污染源监管、精细化管理等领域。
我部积极推进新技术和新手段在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利用传感器等微型设备开展大气网格化监管工作,取得一些成功经验。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2+26”城市按照3×3公里划分为36793个网格,综合分析卫星遥感、地面空气质量监测、气象、大气污染源等数据,利用大数据反演技术选出细颗粒物(PM2.5)浓度最高、污染排放最重的约3000个网格,作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根据热点网格评估结果,确定重点监管区域,为现场执法检查提供参考,提升环境监管的精准性。目前在河北省沧州市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试点工作,在沧州市的126个热点网格内安装便携式空气质量趋势监控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基于实时监控结果,可智能识别热点网格异常排放行为,为执法人员提供督查建议。
近年来,一些地方也陆续开展大气高密度实时监测工作。例如,北京市自2015年底建设基于小型颗粒物传感器的高密度监测子网,作为全市空气质量监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步建设、双向质控、综合应用。该子网按照平原地区3公里×3公里、山区8公里×8公里、重点地区加密的形式布设,由小型化颗粒物智能监测终端、物联网传输系统、数质转换模型、认知计算云质控系统等组成。目前,网络已完成1300多个点位的布设,并开发了街道乡镇级别空气质量报表、高污染区识别等功能,为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从北京市的经验看,新技术应用成为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有力促进了环保压力向基层传导,实现环保“最后一公里”责任的落实。
环境监测站点的选择,需考虑区位、密度、经济及技术可行性等多种因素。您提出的利用基站铁塔资源安装高清摄像头设备和感应探头,实现实时监测的建议,对加快完善监测系统、提升监管效能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与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可行性研究,逐步试点探索。
二、关于在城市环境治理方面加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
城市扬尘污染已成为影响大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强扬尘管理和治理成为大气环境管理和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是一项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性工作,既需要多部门协同防治,也需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监管。近几年,国内一些城市已经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城市扬尘监管工作。例如,天津市出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要求》,扬尘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了精细化管理,对扬尘污染程度进行初步定量分析,提高了环保部门的监管效率。西安市利用高分辨卫星影像,及时发现新开工场地,以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监管。
在城市各大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区、料堆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环保部门能及时掌握施工现场作业、车辆运输情况,有助于管理部门对扬尘超标的违法行为进行远程监控和抓拍取证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有效对扬尘污染源头进行追溯,提高对扬尘违法行为的查处效率。
三、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加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
近几年,我国一些地区积极探索实行河长制,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实行河长制后,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效果明显。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水利部和我部联合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截至目前,已有25个省区制定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对《意见》和《实施方案》中有关加强信息化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一期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二期项目正在建设中,基本建成国家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中央、流域、省三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重要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业务(如取水许可、水功能区水质等)和信息已通过系统实现互联共享。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您的建议,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河湖监测能力,为河长制在保护水环境方面提供支撑保障。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