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489号建议的答复
杜国玲等5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地下水兼具饮用水源以及生态等功能,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建立完善地下水相关标准规范,对于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现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发布于1993年,至今已二十多年,已经不能满足地下水环境保护的现实需求。为此,国土资源部会同相关部委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标准的监测指标从39项增加为93项,目前已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待批。
修订后的《地下水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综合考虑了天然因素和人类污染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所确定的分类限值充分考虑了人体健康基准和风险。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多家高校、科研院所对我国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国内外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确定方法进行了系统和深入调研,认为《标准》已经涵盖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可作为我国现阶段地下水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据。
一、关于明确职能分工
对于地下水的管理职能,按照国务院“三定”方案,环境保护部负责管理地下水环境质量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国土资源部负责管理水文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水利部负责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对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长期以来为保证地下水管理的系统性与科学性,在涉及地下水的管理事务中,我部一直与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保持密切沟通,分工协作,共同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开展。国土资源部会同相关部委已经完成《标准》的修订工作,我部将加大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从源头防止地下水污染。
国土资源部门从20世纪50年代起,开始部署并逐步完善专业性地下水监测工作,建成了包括16876个地下水监测井(点)的监测网络,其中国家级监测点2000个,控制面积110万平方千米,构建了全国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2015-2017年,国土资源部联合水利部拟再建设20401个地下水监测站点,监控面积为350万平方千米。工程建成后,将形成相对完善的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站网,可为地下水环境保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提供基础支撑。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水利部等部门做好地下水监测等相关工作,完成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2015-2017年);在加强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的同时,积极带动和促进省、市、县三级网络建设,全面提升我国地下水监测能力;积极推进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
二、关于环境质量标准涵盖的具体内容
《标准》在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及分类指标、水质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对孔隙型、岩溶型、裂隙型三种类型地下水的适用性。此外,我部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及《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等200余项水环境监测类标准,涵盖了石油类、农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约400项水环境污染物项目,为地下水环境质量的监测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制定的参考依据
地下水作为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在保障饮用水、农业灌溉、工业供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标准》的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在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天然因素和人类污染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根据地下水作为饮用水和工、农业用水等使用功能,所确定的分类限值充分考虑了人体健康基准和风险,已包含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涉及的内容。
四、关于环境质量标准考虑的监测指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污染物的种类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地下水有机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标准》在原有基础上,针对地下水环境保护需求,监测指标从39项增加为93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增加了47项,无机化合物增加了硼、锑、银、铊;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增加了铝、硫化物和钠等。目前,该标准已能够满足现阶段我国地下水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需求。
五、关于质量标准的修订机制
《标准》制定发布后,我部将配合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及时发现、汇总《标准》应用过程中的问题,积极征询社会各界对《标准》实施过程中的建议,适时对《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