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719号建议的答复
刘正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土壤大数据系统并成立土壤专项修复基金以加速土十条落地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您的建议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目前,我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落实《土十条》。
一、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土十条》要求,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2016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联合编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已印发实施。详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二、关于构建土壤信息平台,强化信息公开
落实《土十条》要求,我部加快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信息平台下设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监测数据以及有关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相关数据等若干信息系统模块。目前,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已部署应用。
我部颁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责任方及时将污染地块的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方案、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关于加大资金投入
中央财政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6-2017年安排专项资金146亿元,用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监测评估修复与治理等。
2016年8月,经中央审议通过,人民银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中央财政整合现有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绿色产业,体现国家对绿色投资的引导和政策信号作用。”目前,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设立方案,推动基金尽快设立。
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打破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途径。2013年底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取得积极进展。土壤修复作为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之一,属于PPP模式的适用范围,但由于市场起步较晚等因素,目前国内这一领域缺少项目实践。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土壤修复PPP项目的试点示范,探索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土壤修复项目。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大资金投入,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