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833号建议的答复
蔡素玉等13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内地空气污染问题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正如您们所指出,随着当前经济社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不断发展,资源能源消耗急剧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持续加大。我们必须采取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付出长期艰苦不懈的努力,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关于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统一空气污染预警发布机制
2013年11月14日,我部与中国气象局签署《环境保护部 中国气象局合作框架协议》,在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舆论宣传、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了合作机制。当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两部门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并及时通报会商结果。目前,我们已经建立起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系统,并要求地方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以公众需求为出发点,不断提高预报信息的针对性,增强可读性,让人民群众看得及时、看得明白,以便更好地为公众更科学有效调整和安排生产生活提供指导。
二、关于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2014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重点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将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2016年出台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50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55%以上;能源行业环保水平要显著提高,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显著降低,具备改造条件的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经过多方不断努力,“十二五”期间,我国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比重分别提高2.6和1.9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比重下降5.2个百分点,能源清洁化步伐不断加快。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和核电在建规模均居世界第一。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例达到35%,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世界的40%左右。2016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62%,比2015年下降2个百分点;水电、风电、核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占比达到19.7%,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促进能源行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加强移动污染源管理
加大对上路行驶车辆尾气排放达标管理。一是逐步提高催化转化器技术指标要求。汽车催化转化器耐久性要求已从国一、国二和国三阶段的8万公里或5年,提高到轻型车国六标准中的16万/20万公里(按车的最大总质量划分),基本涵盖了车辆整个使用寿命周期。二是推进“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超标车辆上路行驶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公安部交管局在交通违章处罚系统中增设超标排放处罚全国统一代码(6063),自2017年5月1日起,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三是积极推动建立机动车环保检测维修制度。会同交通运输部等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
2017年,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建立机动车环保违法信息平台,要求各地督促在用燃油和燃气出租车定期更换三元催化器。2017年上半年,北京市完成8000辆使用两年以上的出租车更换三元催化器的工作。自2016年9月启动该项工作至今,北京市累计为5万辆出租车更换了三元催化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催化转化器失效的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处罚力度,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率先开展营运车辆强制更换汽车催化转化器相关工作,推动质检总局继续组织相关技术机构开展“三元催化器”等产品认证技术研究,用产品认证手段确保配件市场催化剂产品质量,逐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于加大对高耗能及高污染行业管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我们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的原则,依法依规扎实推进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2016年,全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超过6500万吨,建材行业关停压减水泥熟料产能2.2亿吨。
全面淘汰落后产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积极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开展年度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重点针对钢铁、电解铝等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落实、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以及落后锅炉等用能设备淘汰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对达不到标准的实施限期整改。
加大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严格钢铁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不予批准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在2017年底前完成钢铁、水泥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以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为重点,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力度,促使一批环保、质量、安全、能耗、技术不达标产能依法关停退出。
五、关于扬尘综合整治
将扬尘控制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绿色施工导则》,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监管,要求施工企业现场设围挡墙、硬化初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覆盖、固化或绿化裸露场地和土方,严禁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比例,强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行将25度以上不适宜耕种且有损生态的陡坡地退出基本农田,扩大退耕还林还草。2014年8月,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截至2016年,国家累计安排退耕还林还草任务3010万亩(其中还林2758万亩、还草252万亩),中央累计投入253.5亿元,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3.6个百分点。据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我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已实现连续三个检测期(2004年、2009年、2014年)净减少,呈现出总体遏制的态势。2001-2016年,北方地区年均发生沙尘天气过程11.2次,较常年同期(17次)明显偏少,且呈现次数减少、强度减弱的趋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扬尘和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加快绿色城市建设,加强道路交通和施工扬尘管理,推动料场堆场苫盖,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加大防沙治沙重点工程建设力度,积极预防土地沙化,到2020年,使全国一半以上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六、关于建立绿色金融体系
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并编制《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明确支持项目范围,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共支持11家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绿色金融债券1580亿元。
积极支持境内机构在境外国家和地区发行包括绿色债券在内的债务工具融资。201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建立了宏观审慎机制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约束机制,允许企业和金融机构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范围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融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支持下,目前已有部分内地金融机构在海外市场成功发行了绿色金融债券。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和支持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等境外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进行融资,发挥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为我国的绿色产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