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623号建议的答复
罗范椒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空气污染防治结合公共健康政策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卫生计生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您深入分析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存在的冬季重污染天气突出、空气污染与公众健康关系研究不足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大气污染健康影响研究、加快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方面的建议,对我们做好相关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推动大气污染健康影响前瞻性研究
大气污染防治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目标责任,出台配套政策,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0%;PM10年均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8%,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分别下降33.0%、31.3%、31.9%。
为掌握大气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十二五”时期,我部组织完成“大气污染健康影响前瞻性队列关键技术和方法研究”,重点研究样本量筛选原则、环境与健康评价指标筛选及统计分析策略等;2016年启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专项“大气污染的暴露测量及健康风险来源解析技术研究”,重点研究大气污染个体精细化暴露评估方法。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启动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目前覆盖全国31个省份60个城市126个监测点,重点了解不同地区空气污染对居民产生的急性健康影响和相关疾病发病变化情况;2014年启动“雾霾天气人群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关键技术研究”,识别雾霾天气健康影响的特征污染物及成分,探索建立雾霾天气健康影响评价指标体系、人群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技术。2016年启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专项“我国大气污染的急性健康风险研究”和国家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我国区域人群气象敏感性疾病科学调查”。目前,我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专项,大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是攻关内容之一。上述工作,为推动我国大气污染健康影响前瞻性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广泛听取多部门、多学科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大气环境管理制度,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构建精准治霾技术体系。选择重点地区组织实施大气污染健康影响前瞻性研究,开展科普宣传,提升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指导公众健康防护,努力将大气污染的健康影响降到最低。
二、关于要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编制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为切实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责任,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我部正在组织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和配套编制技术指南,指导、督促和规范各地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工作,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达标规划过程中,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下一步,我部将借鉴您的建议,研究出台具体措施,确保各地达标规划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广泛性、科学性。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