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598号建议的答复
韩军等15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地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您们的建议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目前,我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落实《土十条》。
一、关于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我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工作,2017年6月22日,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以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作为考核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工作业绩的内容,并作为任职、奖惩的依据。目前正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二、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土十条》要求,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2016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联合编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已印发实施。详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三、关于加强土壤污染源管控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要求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我部推动各地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和监测,严控工矿污染。目前,北京、河北、江西等地均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其余各省份也已梳理了初步名单待公布。
四、关于制定土壤治理与修复规划
为落实《土十条》要求,各省(区、市)抓紧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目前,各地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正在组织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
五、关于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健康发展
科技部等制定了专门的科技支撑工作方案,拟优先启动土壤污染防治的重大专项。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行污染地块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等信息公开制度,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制,并着手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努力推动形成若干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
六、关于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
结合“六·五”环境日,我部策划制作包含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主题的公益宣传片,在北京等城市公交车、商业楼宇屏幕、户外LED大屏、国内部分城市机场及部分高铁列车播放,广泛宣传普及环保知识,提升公民环境意识。组织编写《环境应知100问》、《生态文明知识读本》等系列图书。同时,引导公众参与,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七、关于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我部颁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责任方及时将污染地块的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方案、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执法监管,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