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191号建议的答复
刘小权等21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扶持综合整治鹤地水库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鹤地水库生态补偿列入国家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项目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近年来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建立多层次的生态补偿机制。目前,财政部主要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逐步将其纳入转移支付范围,鹤地水库涉及的4个县市都不在主体功能区规划范围内。下一步,财政部将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修编,统筹研究将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纳入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
此外,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不断加大对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2016年,安排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06亿元,由广东省统筹用于包括鹤地水库在内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其中,广东省安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支持鹤地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二、关于增加鹤地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各类专项资金额度,用于解决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遗留的生态移民问题
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国家规划(计划),2016年,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2017年,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清单的通知》,指导地方积极谋划“十三五”环保项目,加强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目前,广东省已建立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鹤地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已纳入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按照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省从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编制本省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切块下达地方后,由各省统筹对纳入本省实施方案的项目予以支持。2017年,中央财政将安排广东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2亿元,已安排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0.67亿元,我部将积极协调广东省环保厅,支持鹤地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同时,广东省及相关地市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继续加强工作指导,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促进广东省及鹤地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
此外,中央财政通过筹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对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安置按照每人每年600元标准给予补助。若鹤地水库生态移民中,确有属于大中型水库移民范畴的,可由地方政府按规定程序申请,统筹予以支持。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