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829号(农业水利类090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中央:
农工党中央提出的“关于防止农业灌溉用水对基本农田土壤污染的提案”由我部、农业部和水利部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根据我部职能,答复如下: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农工党中央的建议对加强土壤污染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土十条》发布以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推动落实《土十条》,确保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十条》要求,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目前,我部联合财政、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编制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已印发实施,正在抓紧落实。下一步,我部将配合农业部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二、防控污染,保障农田灌溉水质安全。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本次修改的内容之一是限定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的废水类型,并进一步明确禁止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进入农田灌溉渠道,避免重金属、难降解有机物、病原体等物质进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并影响农产品安全。结合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强化水固定污染源的排放管控,持续减少固定污染源尤其是工业企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总量,推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的改善。一是构建与流域水质目标相衔接的固定污染源排放管控机制,研究和推动形成流域标准、行业标准、排污许可证相互衔接、各有侧重的流域水固定源排放控制管理框架,从标准的层面推动固定污染源的减排。二是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并实施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实施推进方案,指导各地研究制定并实施重点行业水污染专项治理方案,推进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和污染减排。三是加大对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力度,确保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不直接排入农田灌溉渠道,其他可排入的废水符合相应排放标准,切实防范环境风险,保障人体健康。
三、加强农田灌溉水质监测。201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农田水利条例》(国务院令第669号)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监测。我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研究方案,争取资金,推动落实。
感谢农工党中央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