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743号(资源环境类048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小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性解决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安装“烟气冷却净化装置”,有效捕集烟气中的细微颗粒
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燃煤电厂废气污染治理工作,不断加严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力推进燃煤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目前,全国燃煤电厂基本都配备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与2010年相比,2015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近一半。我部与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于2017年、2018年、2020年基本完成改造,并配套实施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截至2017年一季度,全国累计完成改造5亿千瓦左右,占煤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54%,明显超过序时进度。在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各电厂均加大除尘设施改造力度,采取了湿式电除尘、低低温除尘、脱硫塔流速改造、除雾器更换等方式,有效降低烟气中溶解颗粒、细微颗粒的排放。
目前来看,一些湿法脱硫机组由于烟气低温高湿仍存在“白色烟羽”现象,既影响美观,同时也有一些溶解颗粒物排放。上海等城市已将消除“白色烟羽”作为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的重要内容之一。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在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地区选择一些位于城市周边的燃煤电厂,加强技术指导,支持安装“烟气冷却净化装置”等,推动开展溶解颗粒治理示范工作。
二、关于工业锅炉节能减排改造
2014年,发展改革委牵头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提出以推广高效锅炉、降低污染排放为重点,提高锅炉系统整体运行效率和环境管理水平。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要“组织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推进锅炉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节能环保监督标准化管理。‘十三五’期间燃煤工业锅炉实际运行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到2020年新生产燃煤锅炉效率不低于80%,燃气锅炉效率不低于92%;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为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自2017年10月1日起,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改造工作,借鉴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经验,实施工业锅炉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三、关于实现四方联动参与,以节能反哺环保
我们赞同以节能反哺环保的工作思路,积极支持地方政府、研究机构、产业基金等金融机构、锅炉产业联盟等企业代表四方联动,统筹结合产业基金的政策性和商业性属性,在锅炉节能和减排领域共同促进技术进步及环保产业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发挥创新投融资工具的杠杆引导作用,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四、关于大力推广秸秆处理技术
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印发《关于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业部发布《关于促进草食畜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开展粮改饲草食畜牧业发展试点、推广青(黄)贮和微贮等处理技术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等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2014-2015年)》《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等,提出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明确要求,指导各地采取积极有效手段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在秸秆饲料化利用方面,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6.99亿元,立项建设秸秆养畜项目1591个,建设秸秆养畜示范县900多个。在项目的示范带动下,秸秆养畜成为农区和半农半牧牛羊养殖的主要模式。2015年,农业部会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启动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资金6000万元,在全国遴选12个龙头企业开展种养结合一体化试点,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链条,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加快构建环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屏障建设,农业部会同财政部选择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河北、山西等10个省份,安排中央投资10亿元,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有效减少了秸秆焚烧现象,2016年全国监测到的秸秆焚烧火点数比2013年下降近70%。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规模化收储、专业化加工、高效利用为目标,支持开展秸秆饲料化示范,探索总结符合种养业发展趋势的典型模式,积极争取秸秆饲料化利用相关政策,为促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创造条件。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