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959号建议的答复
宝音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土壤污染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农业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您的建议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指导借鉴意义。
国家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目前,我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落实《土十条》。
一、关于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
我部推动各地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和监测,严控工矿污染。目前,北京、河北、江西等地均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其余各省份也已梳理了初步名单待公布。
农业部加强农业资源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范围,推进配方肥进村入户到田。优化调整生猪养殖布局,科学依法划定禁养区,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前,养殖结构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率已接近60%。
二、关于健全土壤法规标准
我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工作。2017年6月22日,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在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总体思路下,设计了法律的总体框架和内容,根据土壤污染及其防治的特殊性明确了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等措施,立足于土壤污染防治现状和国务院部门职责分工,设立相关法律主体的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制度,并注重与其他法律间的相互衔接,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我部从2006年起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修订工作。2015年1月、2015年8月、2016年3月,我部三次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征求意见,目前正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标准进行修改,争取年内发布。
三、关于提升土壤状况监测水平
《土十条》要求,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2016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联合编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已印发实施。详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我部组织编制了《“十三五”土壤环境监测总体方案》和《土壤环境监测国控点位布设方案》,正组织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截至目前,已确定2万个左右基础点位布设,覆盖我国99%的县、98%的土壤类型、88%的粮食主产区,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
四、关于强化土壤修复能力
农业部先后启动了“大宗农作物产地污染阻控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阈值研究与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安全评估技术及设备开发”等科研项目,围绕钝化材料、微生物修复制剂、低积累植物阻断技术及高富集作物筛选等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面,重点探索农艺措施及工程措施的应用,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法规标准,提升监测水平,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