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769号(资源环境类225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文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绿色发展引领‘一带一路’的提案”,由我部会同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伊始,中国政府就把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摆在突出位置,提出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的目标。2016年6月,习近平主席在乌兹别克斯坦演讲时强调,“要着力深化环保合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2017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演讲中强调,“要践行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建设生态文明,共同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2017年4月26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共同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一、关于组织有实力的生态环保企业集群,前往沿线各区域投资发展生态产业
近年来,我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聚集区,掌握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适用技术,且在成本方面比欧美更具有竞争优势。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为我国环保产业国际化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潜在市场。
推动环保产业“走出去”是“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提出,“以企业为主体,推动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开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引导优势环保产业集群式发展,探索合作共建环保产业技术园区及示范基地的创新合作模式”。
2016年11月,我部制定《“一带一路”环保技术和产业国际合作平台建设总体方案》,旨在充分发挥各地技术产业优势,搭建环保技术产业合作平台。我部在江苏宜兴设立中国-东盟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交流示范基地。该基地依托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在水处理技术领域的产业优势,组织园区企业与东盟国家开展产业技术交流,拓展东盟国家市场。2016年12月,我部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正式启动。该中心将以粤港澳环保产业集聚发展为基础,建设环保产业与技术合作先行区、交流示范区、国际环保产业创新技术集聚区,打造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环保技术与产业国际合作的高端平台。
未来,我部将与商务部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走出去”促进政策和便利化措施,支持有实力的生态环保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通过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以及展览会、博览会等平台,引导企业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经营-转让(BOT)以及股权投资等新模式承建更多的绿色发展项目。
二、关于搭建中国生态环保产业对外传播平台,讲好“中国生态故事”
我部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充分利用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通过举办或参与大型国际活动,积极分享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传播中国生态环保优秀案例,推广中国生态环保产业和技术。
2016年12月,在我部和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委支持下,19家来自能源、交通、制造、环保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共同发起《履行企业环境责任,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倡议,倡导在对外投资贸易活动中注重并保护生态环境,向国际社会积极展示我国企业绿色形象。
下一步,我部和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绿色发展引领“一带一路”建设的报道力度,为我企业更好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舆论支持。一是组织外宣媒体通过系列报道、通讯、综述、专访等多种形式,充分宣介“一带一路”建设坚持经济与环境利益相结合,及时报道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与当地深化环保合作的典型案例;二是邀请国内相关主管部门和优秀环保企业,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等形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三是组织境内外媒体对“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企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典型案例进行采访和现场考察,增进沿线国家的理解和认同。
三、关于建立“请进来”“走出去”国际交流机制
在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下,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积极创新思路、拓展合作领域,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生态环保领域的交流。
一是加强重点区域合作机制和机构建设。2011年,我部成立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与东盟国家环境部门共同制定《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及行动计划,逐步建立中国与东盟国家在生态环保领域的稳定交流机制。2014年,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通过搭建上海合作组织环保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与相关国家的交流与合作。2017年,中央编办批复环境保护部成立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中心,目前中方正在与湄公河流域国家共同推动实施绿色澜湄行动计划,并开展稳定的多双边环保交流合作。
二是建设多层次的合作平台。我部举办“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国际高层对话会、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中国-阿拉伯环境合作论坛、金砖国家环境部长会议、中日韩环保企业圆桌会等活动,并在中俄、中哈、中日、中韩等双边机制下开展环保产业对话交流。发展改革委举办中日节能环保论坛。商务部发挥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葡论坛等重大展会论坛平台作用,促进相关项目对接。
三是开展能力建设,促进人员交流。自2005年以来,我部已承办55期环保援外培训班,共培训非洲、拉美、亚洲、欧洲等地区122个国家的1300多位环境官员与专家。此外,还通过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培训沿线发展中国家环境部门官员、青年、学者、企业代表,组织考察访问中国生态示范企业和示范区,目前已有近300名外方代表参与活动。
四是充分利用现有合作机制,积极支持企业赴沿线国家开展交流合作。依托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我部于2015年11月组织江苏宜兴4家企业赴印尼、泰国开展环保产业合作研讨及调研活动,2016年12月组织2家企业赴孟加拉国参与中国-孟加拉水环境管理研讨会并开展相关调研。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现有合作机制下的生态环保合作,巩固现有“请进来”“走出去”国际交流机制,并努力开拓新渠道。
四、关于支持中国企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国际组织共同成立“一带一路”技术、人才、产业合作平台
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倡议“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我部正在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及主要合作伙伴磋商联盟具体组建方案,联盟将定位为沟通和交流的平台、信息和知识共享的平台、能力建设和务实合作的平台。我部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欢迎并鼓励企业参与联盟建设,共同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提升沿线各国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环境目标的能力。此外,我们也支持中国企业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加强交流,在境外寻求合适的融资渠道,带动“一带一路”绿色合作。
您的建议对建设和引导绿色“一带一路”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参考价值,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继续做好相关工作。您和您所领导的亿利集团一直是绿色发展方式的优秀践行者和积极推动者,未来也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