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129号建议的答复
刘学景等15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鼓励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整治不规范畜禽散养场(户)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农业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目前,我国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已达到56%,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的规模养殖场比例分别为43.3%、48.3%、69.5%、74.8%、28.5%和36.7%,共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4179家。大型规模养殖场单体养殖密度大、粪污产生量大,就近就地还田利用难,对环境影响强度也大。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养殖户,改变传统落后的饲养方式,实施源头减量、过程处理和末端利用,是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农业部印发《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国草食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生猪适度规模养殖,支持奶牛、肉牛、肉羊适度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引导有条件的养殖户,改变传统落后的饲养方式,促进源头减量、过程处理和末端利用,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
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推动形成农牧结合和种养循环的发展模式。
二、关于修订《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我部组织修订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了畜禽养殖污水和粪便排放的标准和要求。修订后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将适时发布。
三、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推动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我部加大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力度,加强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评审批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我部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执法作为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部组织开展全国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和督查,制定出台《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和《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守法导则》,建立重点畜禽养殖排污单位档案和相关信息数据库,实现对畜禽养殖污染的有效管控。对畜禽粪污处理不规范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进行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推动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水平。
2014-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6亿元,探索“废物处理+清洁能源+有机肥料”三位一体的技术模式。2016年,中央财政积极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支持以社会化服务形式推进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等市场化治理模式。2016年,农业部印发《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调整优化生猪养殖布局,推动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2017年6月,农业部在湖南长沙召开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推动形成农牧结合和种养循环的发展模式。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环境监管。农业部将推行用养结合、农牧结合生产方式,推动生态农业发展,促进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