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960号建议的答复
徐筱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豫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为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我部组织建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协作机制,协同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动车监管等重点任务,推动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步改善。按照《大气十条》有关要求,中央财政设立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切块下达,由各省根据国务院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统筹用于《大气十条》相关任务。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将河南省纳入协作机制,2015-2017年累积安排10.7亿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另外,我部会同财政部在2016年中央财政中专门安排环保专项资金15.14亿元,用于支持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其中,3.8亿元专项支持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财政部,继续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并在资金安排上充分考虑向河南省等任务重、人均财力低的地区倾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规财〔2017〕19号)的要求,指导、督促河南省完善环保项目储备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加强环保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加大对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河南省和安阳市环境质量改善。
二、关于加大对安阳老工业基地升级改造和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的扶持力度
国家高度重视老工业基地城市转型发展问题。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发改东北〔2013〕543号),确定了包括河南省安阳市在内的全国120个老工业城市,对推进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为支持安阳老工业基地改造升级,发展改革委指导安阳市编制了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支持安阳市铁西老工业区启动实施搬迁改造工程,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对相关重点项目给予支持,促进安阳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
为帮助老工业城市解决衰退产业退出、接续产业培育和企业改制重组等问题,国家设立了规模为1000亿元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偿资金,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2016年共安排276.4亿元,其中河南省21.84亿元。中央财政整合设立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支持实施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以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同时,还通过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的方式,支持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国家积极支持老工业城市发展特色接续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产业发展基金等多种途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设立了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等专项。2015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通过参股创投基金等方式,破解新兴产业领域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融资难题,促进资本与技术融合,提升新兴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安阳市可结合自身改造升级、深度治理和发展新兴产业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继续申请上述国家支持政策资金。我部将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支持安阳市加大老工业基地升级改造和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力度,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促进安阳市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和向新兴产业转型。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