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624号建议的答复
何彬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防治污染环境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固体废物种类、数量逐步增加,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您在深入分析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业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妥善处理固体废物”等建设性意见,对于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1995年颁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于2004年、2013年、2015年、2016年,分别进行过1次修订和3次修改,是当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固废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固废法》修订也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议事日程。我部作为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在坚决贯彻落实《固废法》过程中,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关于“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妥善处理固体废物”的建议
(一)已开展工作
一是出台配套法规标准。国务院出台《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多部法规,我部牵头制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7项部门规章,发布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进口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环境监测等方面技术标准和规范120项,固体废物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我部通过制定实施配套文件,建立危险废物鉴别、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等8项管理制度,形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收集、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体系;建立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名录、规划、拆解许可和基金补贴等4项管理制度;建立固体废物进口“目录管理、许可审查、检验检疫、通关查验、后续监管、信息共享”全链条管理体系;会同保监会印发指导意见,将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以及涉危险废物的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范围;配合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改革;配合《环境保护税法》制定,利用税收手段促进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我部配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开展家庭源有害垃圾分类回收,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和处理系统。
二是严格生活垃圾处理环境监管。我部实施垃圾焚烧厂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严查垃圾处理企业超标排污行为,继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治理。
三是加强环保科普宣传。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推动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消除公众对垃圾处理疑虑。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各地实施《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二、关于“加大科研投入,以科技促进固体废物治理”的建议
(一)已开展工作
科技部十分重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面的科技工作,近年来,组织实施了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基本涵盖再生资源、工业固体废物、垃圾与污泥和废物资源化全过程控制支撑技术四类固体废物资源化主要技术方向。“十二五”期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等共支持专项经费约7亿元,在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再生资源利用等领域突破多项关键技术,如废铜废铝保级再生利用技术、稀贵金属再生利用技术、消费类废旧电子产品金属提取技术、大型机械贵重核心部件再制造技术、废旧橡胶复合改性利用技术、废旧纤维识别分选与深加工技术等方面,研制开发出百余项关键装备和资源化产品,建立了近百个示范工程和中试装置等,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此为基础,开展了循环经济决策支持研究与系统构建,开发了数据采集与加工系统平台及区域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提出了区域层面循环发展指标体系,构建了循环经济共生技术链,凝练了区域循环经济发展典型模式,开发了余能废物循环耦合利用技术和农工社一体化区域循环经济技术,为我国深化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成功研制出生活垃圾压缩打包机设备、生活垃圾焚烧炉的烟气净化装置等一批技术与设备,部分已得到实际应用。在科技支撑计划中启动了“集中式城市生活垃圾生物制气成套设备研发与示范”项目,实现城市生物质垃圾的高值化利用和生产设备的成套化。
我部一直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管理和污染防治研究工作,积极协助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废物资源化”重点专项,重点支持典型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利用与污染控制、废旧产品清洁高值再生利用等。固体废物管理和污染防治研究也是我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支持的重点方向之一,总计设立有关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管理及资源化的科研项目共54项,“我国固体废物分级分类标准及技术研究”“电子废物有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影响及污染控制技术研究”等项目,科研成果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十三五”期间,科技部正在联合有关部门,推动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体废物资源化”相关重点专项的规划设计,将聚焦关键需求,从技术与装备、建设与运营、政策与管理全链条进行系统性研发部署,为建立固体废物资源清洁高值循环利用体系奠定坚实的技术保障,支撑绿色产业快速发展。
三、关于“加强行政监管”的建议
(一)已开展工作
一是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督促企业遵章守法,我部自2011年起,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五年来,共抽查8000余家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2015年的抽查合格率分别为79.0%和79.1%,比2011年分别提高15.3和15.1个百分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逐年提升。
二是集中利用处置能力大幅提升。据统计,2015年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976.1万吨,利用量2049.7万吨,处置量1174.0万吨,贮存量810.3万吨。截至2016年底,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2271家,核准利用处置能力约6690万吨/年,实际利用处置量约1720万吨,分别是2006年的9.4倍和5.8倍。
三是医疗废物监管持续推进。我部与卫生计生委多次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废物法规制度落实。2013年,卫生计生委和我部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52万余家,立案查处1.5万家。2017年,卫生计生委在全国部署将医疗废物处置纳入国家监督抽检计划。
四是分类施策推动精细化管理。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增加《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进一步推动危险废物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效率。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技术文件,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落实法律责任。通过修改《固废法》第五十八条,取消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审批,促进危险废物利用。
五是加大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打击力度。2013年以来,公安部连续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共破案1.7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万人(其中涉固体废物案件约1万起、1.6万人)。2014年、2015年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3865件,其中40%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2016年6-11月,我部会同公安部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共检查涉危险废物单位46397家,责令整改企业5866家,环保立案查处1539件,移送公安部门330件,有力打击了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了企业环保守法意识,提升了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水平,对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动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力争明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和终身赔偿责任。
一是完善管理体系。推动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制定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指南,研究建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和退出机制。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我部建立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平台,继续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淘汰“小散乱污”企业。
三是优化处置利用能力。我部督促各省(区、市)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制定并实施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四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我部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摸清全国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状况。加快建立危险废物技术体系,全面推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完善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危险废物监管全国联网。
五是强化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我部会同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开展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培训,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和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案件会同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强化联合执法,建立健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四、关于加强引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激励政策
(一)已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发展改革委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将尾矿、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等量大面广的产业废物列为大宗固体废物重点推进。2016年底,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将规划范围扩大到建制镇,同时提出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提高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等方面的建设目标。
二是推广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引导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为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提升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整体水平。
三是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和项目扶持。“十二五”期间,发展改革委通过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等措施,推动大宗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十二五”以来,发展改革委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350亿元,支持各地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建设。2013年,国务院发布《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开展“十百千”行动,已经累计支持49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100个循环化改造园区和100个餐厨废物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
四是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工作。2016年,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结合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验收评估意见,专门印发通知,总结推广循环经济发展典型经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广方案》,探索建立适合国情和发展阶段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框架,率先在部分重点产品领域实施。发展改革委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区域为重点,支持18家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2017年,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循环经济发展引领行动》,对“十三五”期间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做出统筹安排和整体部署,目前正在制定相关落实方案。
五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改革。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17年3月正式转发。目前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各种落实工作。同时,发展改革委积极发挥收费政策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督促、指导地方不断完善相关废物处理处置收费政策,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
六是创新机制,拓宽环保项目投融资渠道。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在环保领域大力推进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2016年10月,我部配合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联合公布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加快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推介环保PPP项目,助推更多环保项目实现融资和落地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扶持和推动力度,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循环发展引领计划的要求,开展产业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和基地建设;实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行动,建设城市低值废物协同处理基地,对餐厨废物、建筑垃圾、城市污泥、园林废物、废旧纺织品等进行集中资源化回收和规范化处理,完善统一收运体系,建立餐厨废物、建筑垃圾等收运处理企业的规范管理制度,推动典型废物集中规模化处理、利用;积极推进《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增强法律约束力,完善配套法规规章。继续开展环保PPP项目遴选、推介工作,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行业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