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535号建议的答复
杨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湖南省岳阳市松杨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纳入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治理项目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中央财政支持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情况
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相关环保专项资金36.1亿元,支持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主要用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以及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传统村落保护等。其中,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92亿元支持湖南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2017年已分别安排专项资金5.56亿元和6.11亿元支持湖南省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7年将下达湖南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19亿元,用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关于将岳阳市松杨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纳入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治理项目
2016年,发展改革委印发《“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将包括岳阳市在内的湖南省各地市全部纳入规划范围。2016-2017年,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58亿元,支持湖南省实施长江中下游流域和珠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资金采取切块下达方式,由湖南省发展改革委选定具体项目。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指导和支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帮助湖南省大力推广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统筹做好包括岳阳市在内的各地市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地方政府可在落实水环境治理与保护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合理确定松杨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和措施,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沟通衔接,促进相关治理项目尽快实施。
三、关于在治理上注重截污、治水和治泥同步实施
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国家规划(计划),2016年,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2017年,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清单的通知》,指导地方积极谋划“十三五”环保项目,加强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目前,湖南省已建立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岳阳市松杨湖相关项目未申请纳入中央储备库。按照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省从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中择优选择项目,编制本省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切块下达地方后,由各省统筹对纳入本省实施方案的项目予以支持。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各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湖南省和岳阳市可做好松杨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并积极申请纳入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我部将会同财政部对纳入中央储备库的项目统筹予以支持,促进湖南省及松杨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
四、关于突出生态功能修复,制定生态修复计划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全面部署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明确提出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和任务分工。为落实《水十条》要求,受国务院委托,我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订了《湖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同时,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成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重点流域规划》),将岳阳市纳入规划范围,按照“质量导向、系统治理;分区控制、突出重点;水陆统筹、防治并举;落实责任、多元共治”的原则,因地制宜综合运用水污染治理、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保护等措施,提高污染防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指导和督促湖南省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时完成《水十条》《重点流域规划》目标要求,促进湖南省及松杨湖流域环境质量改善。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