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052号建议的答复
罗胜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江西省德兴市乐安河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开展综合治理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您充分调研德兴市乐安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情况,深入分析德兴市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问题,所提建议针对性强,对加强德兴市乐安河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德兴市是我国重要的有色金属工业基地,有中国“铜都”之称。国务院2013年印发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将德兴市定位为成熟型城市,资源保障能力强,资源开发处于稳定阶段。为加强乐安河流域等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期间,我部将江西省列为全国重金属防控重点省份,中央财政安排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共9.77亿元,用于支持江西省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将德兴市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治理、土壤重金属治理等4个项目纳入《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2016-2017年,中央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约8亿元,继续支持江西省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2016年,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2017年3月,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积极谋划“十三五”环境保护项目,加强项目储备。德兴市可按要求组织做好乐安河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方案申报准备,商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财政厅等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继续指导和督促江西省和德兴市加强乐安河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并支持德兴市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探索通过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合作(PPP)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促进乐安河环境质量改善。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