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155号(资源环境类077号)提案答复的函
觉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环保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全国政协办公厅、宗教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指出,重污染天气给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当前环境形势十分严峻,治理污染工作不可松懈。您深入分析当前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关于继续加大《环境保护法》的执行力度
自2015年起,我部连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2015、2016年,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分别是9.7万、12.4万份,罚款分别为42.5亿、66.3亿元;2016年全国行政处罚罚款数额比2014年翻一番。我部2016年挂牌督办27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对企业违法排污形成震慑;按季度向社会公布严重超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京津冀及传输通道高架源企业排放超标率从2016年1月的31%逐步下降到2016年12月的3.8%。我部每月发布《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及典型案例,每半年通报环境执法情况及典型案例,强化党政干部环保法治意识,增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形成环境守法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和多方协同,坚持“督政”与“查企”并重、“严惩违法”和“规范执法”并举,大力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为打赢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关于出台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出台后,我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出台配套性文件35件。其中,制修订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11件部门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解释6件,单独或会同司法机关制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文件7件,配合“两高”制定或修订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侵权责任的司法解释7件。以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连续处罚为例,2016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案件近9976件、停产限产案件5673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17件,分别比2015年增长138%、83%和42%,成为长出钢牙利齿、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武器。
2016年12月,我部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环境污染相关犯罪的新动向,及时拓展刑法的适用范围,进一步加大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惩治力度。这是1997年刑法施行以来最高司法机关就环境污染犯罪第三次出台专门司法解释,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环境问题的关切。联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2016年全国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分别是4041件和2023件,分别比2015年增长94%和20%。大力推行环境公益诉讼,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112件,二审案件10件。2015年7月,全国人大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以来,检察机关共提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73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实施力度,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衔接配合,推进环境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严厉惩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关于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实施以来,我部积极创新区域环境治理方式,建立区域协作机制,成立了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以京津冀为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由北京市牵头,京津冀及周边7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国务院8部委共同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张高丽副总理多次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共同推进落实区域大气政策措施制定、环境信息共享、预报预警、应急联动、联合执法和科研合作等工作。当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已组织召开了九次会议,有效推进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多方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初见成效。
四、关于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我部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构建全民参与环保的社会行动体系,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意识。
一是发布指导性意见、规范性文件,推进建设全民参与环保的社会行动体系。2014年3月,我部印发《关于加强面向社会环保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广泛深入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战略举措,宣传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探索,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2015年,我部发布《关于加快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社会责任意识,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要求“创新开展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示范性主题活动,示范引导各地环保宣传部门加强社会宣传。我部充分发挥“6·5”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大环保纪念日独特的平台作用,精心策划,组织全国联动的大型宣传活动。2016年和2017年,我部分别以“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开展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环境保护。我部还持续开展“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每年评选出8-10位为中国环保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2016年,我部联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同举办“美丽中国”环保公益广告征集暨展播活动,倡导公众树立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2016年11月,我部开通“环保部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环境保护权威信息,凝聚社会共识,传播环保正能量。自2017年1月份以来,我部开始实施每月一次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社会公众传递我部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增进媒体、公众对环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五、关于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全国政协始终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关注生态文明建设。近十年来,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着力点,围绕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进行研究,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言献策。特别围绕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十二届全国政协分别就“加强汽车尾气治理,减少城市大气污染”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举办过两次双周协商座谈会,有效推进大气污染协同防治的工作力度。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一直关注并持续跟踪调研大气污染防治问题。2013年和2014年分别就科学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开展调研;2016年,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座谈会,专题研讨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形势,为进一步提高防治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出建议。
宗教思想中包含了丰富的生态保护内容,我国宗教界也具有珍惜自然、善待自然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界本着慈悲济世、服务人群的优良传统,积极投身公益慈善活动,其中包括环境保护活动,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中国道教协会自上世纪90年代起,号召全国道教徒开展“植树造林,美化环境”活动,并在甘肃省民勤县建立了“中国道教生态林建设基地”,在防沙、治沙方面效果显著。2012年,宗教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把环境保护列入重点支持的非营利活动,为宗教界从事生态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宗教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有信仰基础,有历史传统,有自觉意识,有社会公信,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政协、宗教等平台的组织力量,更深入持久地推动环境保护教育。一是依靠全国政协的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和组织优势、人才优势,通过议政性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多种平台,加快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加强对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重视开展环保类公益活动,指导包括佛教在内的各大宗教结合自身特点,弘扬宗教生态伦理思想,发挥各自优势,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自然生态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