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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环发〔2011〕55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林业、气象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
《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已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
环境保护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部 林业局 气象局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环保 人才 规划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