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申请》(中电投吉电生技〔2012〕283号),我部组织对该公司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6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我部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基本符合上市环保核查有关要求。
根据核查情况,该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新、改、扩建项目及时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尽快完成松花江第一热电分公司和四平第一热电公司竣工环保验收;按计划完成浑江发电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和松花江热电公司灰场改造;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企业环境信息。
附件: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环境保护部
2013年9月25日
抄送: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所在省市 |
主营业务 |
主要污染物 |
1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 |
吉林省 白城市 |
火电。 |
废气:SO2、NOX、烟尘。 |
2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浑江发电公司 |
吉林省 白山市 |
火电。 | |
3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 |
吉林省 通化市 |
火电。 | |
4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松花江第一热电分公司 |
吉林省 吉林市 |
火电。 | |
5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 |
吉林省 四平市 |
火电。 | |
6 |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
吉林省 吉林市 |
火电。 | |
新建背压机组项目(募投项目,前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