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工生物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生工生物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环境保护核查的请示》(生工〔2012〕第20号),我部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 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 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要求,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2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北京市、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初审,以及我部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生工生物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基本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根据核查情况,该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新、改、扩建项目及时履行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企业环境信息。
附件:生工生物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环境保护部
2012年9月4日
抄送:北京市、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生工生物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生工生物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所在省市 |
主营业务 |
特征 污染物 |
1 |
生工生物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松江 |
脱氧核糖核酸的合成、拼接、序列分析、转录、翻译及其特异性产物的制备等。 |
苯系物、 氯仿、 苯乙烯、 四氢呋喃 |
脱氧核糖核酸合成、序列分析等扩建项目(募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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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工生物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
北京昌平 |
脱氧核糖核酸合成、序列分析等。 |
甲醇、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