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国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西安国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申请的请示》(国琳司发〔2011〕48号),我部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 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 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要求,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4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云南省、湖北省、辽宁省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我们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西安国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基本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根据核查情况,该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严格规范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企业环境信息。
附件:西安国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西安国琳 上市环保核查 函
抄送:云南省、湖北省、辽宁省、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西安国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西安国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序号 |
公 司 名 称 |
所在 省市 |
主 要 产 品 及 规 模 |
与母公司 关 系 |
备 注 |
1 |
西安国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云南 昆明 |
生产和销售18万吨/年改性沥青、7万吨/年乳化沥青。 |
分公司 |
募投,前期 |
2 |
湖北国通道诚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 鄂州 |
生产和销售3万吨/年改性沥青、 3万吨/年乳化沥青。 |
间接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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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辽宁国通道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 盘锦 |
生产和销售3万吨/年改性沥青、 2万吨/年乳化沥青。 |
间接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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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陕西国琳华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 |
陕西 汉中 |
生产和销售12万吨/年改性沥青、3万吨/年乳化沥青。 |
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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