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信息化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函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信息化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收悉。经审核,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符合我部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发展需要及我部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研报告》已通过专家论证。现同意以你公司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信息化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
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立足我国电器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和环境保护领域,围绕信息化网络特点,开展该领域共性与关键技术开发,承担领域内技术咨询和服务,促进多学科融合、产学研一体化,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电子废弃物回收和处置产业发展,引领行业技术进步,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开展环保交流与合作,培养和造就优秀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
中心建设期为两年。请你公司按照《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抓紧落实资金投入,关注和研究电器电子废弃物信息化回收和处置技术发展动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规章制度,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注重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按期完成中心的各项建设任务。请按要求向我部提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并及时报告建设期间的重大事项。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电子产品 回收 信息化 建设 函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