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天富热电〔2011〕151号),我部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 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 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要求,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3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初审,以及我们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我部原则同意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根据核查情况,该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技术改造和环保管理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应按照“上大压小”计划,关停东热电厂和西热电厂(旧厂);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企业环境信息。
附件: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环保 天富热电 上市环保核查 函
抄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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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所在 省市 |
主要产品及规模 |
与母公司 关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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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 |
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 |
2×125MW双抽汽供热机组;2×500t/h超高压煤粉炉。 |
控股子公司 |
正常 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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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 |
募投 前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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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东热电厂 |
一期:2×12MW抽凝式供热机组;1×12MW抽凝式供热机组;1×12MW背压式汽轮机组;3×75t/h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二期:1×25MW抽凝式供热机组;1×130t/h次高压煤粉炉。 三期:1×160t/h次高压煤粉炉。 |
分公司 |
正常 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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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西热电厂 |
一期:2×6MW背压机组、1×12MW抽凝式供热机组;3×75t/h中温中压煤粉炉。 二期:1×12MW抽凝式供热机组;1×130t/h中温中压煤粉炉。 三期:1×12MW抽凝式供热机组;1×130t/h中温中压煤粉炉。 |
分公司 |
正常 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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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MW抽凝式供热机组及3×220t/h高温高压煤粉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