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求进行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的请示》(豫瑞股字〔2010〕25号),我部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2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辽宁省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我部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该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要求。经审议,我部原则同意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附件: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瑞贝卡 上市环保核查 函
抄送:辽宁省、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所在省市 |
主要产品产量 |
与母公司关系 |
备注 |
1 |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许昌 |
年产工艺发条1298万条、假发头套420万套、化纤发条1498万条。 |
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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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0吨负离子聚氯乙烯发丝生产线、年产200万套(浚县)女装假发生产线、年产200万套高档白人发饰系列产品生产线。 |
募投 项目 在建 | ||||
2 |
抚顺瑞华纤维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年产腈氯纶系列产品5000吨。 |
全资 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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