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首次发行股票进行环保核查的申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2010申〕字34号),我部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2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北京市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局)初审,以及我部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该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要求。经审议,我部原则同意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附件: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以岭药业 上市环保核查 函
抄送:北京市、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局),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 省市 |
主 营 业 务 |
与母公司关系 |
备注 |
1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 石家庄 |
通心络胶囊26亿粒/年,津力达颗粒100万袋/年,参松养心胶囊2.5亿粒/年,连花清瘟胶囊1.2亿粒/年,芪苈强心胶囊0.8亿粒/年,养正消极胶囊100万粒/年,复方苦木消炎片200万片/年。 |
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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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中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募投 项目 | ||||
2 |
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 大兴区 |
参松养心胶囊14亿粒/年。 |
全资 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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