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对环境保护进行核查的请示》((2010)浙赞科字第15号),我部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3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浙江省、湖南省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我部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该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要求。经审议,我部原则同意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附件: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赞宇 上市环保核查 函
抄送:浙江省、湖南省、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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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所在省市 |
主要产品产量 |
与母公司关系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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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嘉兴 |
年产5万吨表面活性剂、一期3万吨MES、2万吨烷醇酰胺 |
全 资 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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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项目(二期3万吨MES) |
募投项目 在 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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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6万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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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科研中心项目(浙江赞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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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邵阳市赞宇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邵阳 |
年产1万吨表面活性剂 |
控 股 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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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川赞宇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眉山 |
年产5万吨表面活性剂(一期2万吨) |
控 股 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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