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的请示》(吉电生技〔2009〕175号),我部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四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现场核查与社会公示,该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要求。经审议,我部原则同意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附件: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吉林电力 上市环保核查 函
抄送: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和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所在省市 |
主要产品及产量 |
与母公司 关 系 |
备注 |
1 |
浑江发电公司 |
吉林省 白山市 |
火力发电;汽车运输;销售木材、钢材、机电产品(不含汽车);供热。 |
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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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道江发电公司 |
吉林省 通化市 |
火力发电;供热。 |
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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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城发电公司 |
吉林省 白城市 |
白城电厂2×600MW空机组新建工程。 |
分公司 |
募投 项目 |
4 |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
吉林省 吉林市 |
生产电能、热能并销售产品;对与热电厂有关的粉煤灰进行综合利用。 |
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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