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国家环境保护钢铁工业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通知
中国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十一五”专项规划》的要求,你公司报送了《国家环境保护钢铁工业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申请书》和《国家环境保护钢铁工业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核,国家环境保护钢铁工业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符合我部环境科技发展需要及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论证。现批准以你公司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钢铁工业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该工程技术中心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对钢铁行业的环境管理、监督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开展与钢铁行业环境保护,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交流;参与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研究与编制,推进我国钢铁行业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回收利用的技术进步。
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期两年。请你公司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钢铁工业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抓紧落实资金投入,注重设备配套和中试基地建设,关注行业技术发展前沿,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规章制度,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协作,注重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按期完成中心的各项建设任务。
二○一○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钢铁工业 工程技术中心 建设 通知
抄送: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规划院,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各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