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综合水平,落实2017年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年度培训计划,我部决定举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9月4-6日(4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阳台山路6号)。
三、培训内容
(一)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思路与重点任务;
(二)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适用;
(三)我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问题及对策;
(四)危险废物名录与鉴别;
(五)危险废物管理政策与现场监管;
(六)进口废物环境管理;
(七)电子废物环境管理;
(八)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
四、培训对象
(一)省级环保部门及本行政区设区的市级环保部门固体废物管理相关负责人,每省(区、市)3人,其中包括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固体废物管理处级负责人;
(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固体废物管理处级负责人或具体负责同志,每中心1人。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由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承办。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因经费和住宿条件限制,请勿超额派员参加培训。
(二)请各单位于2017年8月18日前登录环境保护部电子政务信息交换平台,通过环境保护部会议培训报名系统报名。
(三)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 姚梦茵
电话:(010)66556294
(二)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陈阳、崔晋意
电话:(010)84665933、84665575
邮箱:peixun@mepscc.cn
(三)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
电话:(010)58719866(总台)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7月3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