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水质 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水质 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5年6月26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张朔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张虞 谭玉菲 朱静
电话:(010)84934068/84924935/8491616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水质 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水质 乙腈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境空气 六价铬的测定 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 六价铬的测定 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9.《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1.《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微波萃取法》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