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木塑制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木塑制品》。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3年8月31日前反馈我部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电话:(010)66556220
传真:(010)66556218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曹磊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9层100029
电话:(010)84665091
传真:(010)84665087
邮箱:caolei@sepacec.com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7月18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木塑复合材料专业委员会
4.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木制品专业委员会
5.中国资源协会木塑复合材料专业委员会
6.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7.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
8.北京欧尼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9.广州赫尔普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武汉特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11.上海塑木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12.长春远洋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3.青岛华盛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4.山西格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5.绿可(中国)运营中心
16.湖北格茵木塑材料有限公司
17.辽宁人天科技有限公司
18.环境保护部污防司
19.环境保护部科技司内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