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电池(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电池》。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2年6月29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电话:(010)66556220
传真:(010)66556218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曹磊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9层100029
电话:(010)84665091
传真:(010)84665087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
3.武汉力兴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4.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5.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7.深圳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8.成都建中锂电池有限公司
9.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10.力佳电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1.江门三捷电池实业有限公司
12.肇庆市风华锂电池有限公司
13.深圳华粤宝电池有限公司
14.哈尔滨光宇集团股份公司
15.山东淄博迪生电源有限公司
16.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17.中信国安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8.深圳力可兴电池有限公司
19.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20.惠州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
21.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22.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3.赛恩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4.河南新太行电源有限公司
25.河南环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6.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7.深圳市量能科技有限公司
28.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29.广州市鹏辉电池有限公司
30.深圳市德朗能电池有限公司
31.新盛力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32.东莞迈科科技有限公司
33.佛山市顺德区精进能源有限公司
34.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35.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36.杭州万马高能量电池有限公司
37.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8.华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39.久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深圳市慧通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1.苏州星恒电源有限公司
42.威海东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3.招远市玲珑电池有限公司
44.浙江横店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电池分公司
45.环保部污防司、科技司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