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保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我部联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等11部委和单位共同开展了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表彰活动。
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主题,在环境管理、城镇环境、企业环保、生态保护、环保宣教共五方面已评选出中华宝钢环境奖5名,分别获得50万元奖金、奖杯和证书;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20名,分别获得10万元奖金、奖杯和证书。
现将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公告(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对该项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联系人:武书芳、李阳、柴可
联系电话:(010)6711661567112884
传真:(010)67118190
E-mail:cepf714@126.com
附件: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公告
二○一二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环保 中华宝钢环境奖 评选 结果 通知
抄送: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民政部、教育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办公厅(室),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附件:
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公告
为表彰和奖励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办法》,以“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为评选主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各有关部委、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推荐基础上,经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委员会严格评选,中华宝钢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审查批准,评选出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获奖者5名,中华宝钢环境奖优秀奖获奖者20名,现予公布(排名不分先后)。
一、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获得者:
环境管理类:李军(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
城镇环境类:江苏省苏州市
企业环保类: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生态保护类:李文华(中国工程院院士)
环保宣教类:北京育英学校
以上获奖者分别获50万元奖金、奖杯和证书。
二、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获得者:
环境管理类: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
关凤峻(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
审计署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
贾秀忠(河北省鹿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城镇环境类:山东省肥城市
山西省大同市
河南省栾川县石庙镇
浙江省安吉县
企业环保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陈锡萍(安徽六安亿牛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生态保护类:乌云斯庆(内蒙古乌审旗苏力德苏木昌黄嘎查牧民)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大冶铁矿
贵州省毕节市水土保持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阿勒泰海关缉私分局
环保宣教类:孙钰(《环境保护》杂志社首席记者)
沈阳市妇女联合会
临汾市环保宣教中心
新华社对外部中英文专线
以上获奖者分别获10万元奖金、奖杯和证书。
中华宝钢环境奖组织委员会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部委和单位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