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审批宁波大榭中油二期油品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中信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宁波大榭中油二期油品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中信东发港字〔2011〕11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经技术评估与审查,该工程及报告书尚存在以下问题:
(一)据初步统计,目前仅宁波-舟山港已有、在建和已批的12座25万吨以上油品码头设计通过能力已达1.8亿吨,全港油品码头设计通过能力已超过2020预测的吞吐量1.91亿吨,其中工程所在大榭港区已建、在建油品泊位设计吞吐量为6112.3万吨,已超过2020年预测的吞吐量3600万吨。本工程建设布局及规模与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尚需进一步论证。
(二)工程所在海域大型油品码头众多,通航条件复杂,是我国沿海重大溢油事故高风险区之一。我部对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环评要求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应急能力尚未完全落实。
(三)本工程建成后将与一期30万吨级码头一起共同为中油大榭燃料油库工程和小田湾油品仓储工程提供油品接卸服务,但现有中油大榭燃料油库工程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太平村居民搬迁问题,至今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二、鉴于上述问题,我部决定暂缓审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你公司应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待解决上述问题后,再按规定程序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我部审批。
四、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正式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请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水运 环评 暂缓审批 通知
抄送: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