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煤炭采选》(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规范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煤炭采选》。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1年8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赵国华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朱静
联系电话:(010)8491616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煤炭采选》(征求意见稿)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煤炭采选》(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竣工验收 煤炭采选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环评司、污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