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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缓审批华润盘锦热电厂2×350MW机组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华润盘锦热电厂2×350MW机组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华润电字〔2010〕216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经评估与审查,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需进一步核实;规划审批机构尚未认可《盘锦市城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主供热区主热源点变更。鉴于以上原因,我部决定暂缓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在按要求解决上述问题后,重新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按规定程序报我部审批。
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正式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请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火电 环评 暂缓 审批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盘锦市环境保护局,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